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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的付款方式

我最近和开发商签定了<订购合同>,因为当时只考虑到一次性付款会享受价格优惠,所以就签定了一次性付款.规定2月1日之前付清全款,同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这个房子是属于期房,共14层,现在刚建到了4层.预计到2007年7月才能竣工.考虑再三,总觉的不是很稳妥.所以考虑能不能分期付款,想请教各位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我再决... 展开
老老学究|2007-06-20 12:12

其他答案

静水流深forever

只要你还是购买开发商没有理由没收2万元的,优惠幅度当然不会和一次性付款一样了.
2007-06-20 12:17
来自北京市

智慧de眼

你决定分期付可以的,不是属于违约且无权收回定金(2万元),只是一次性付款所享受的价格优惠要取消
2007-06-20 12:17
来自北京市

淡淡de伤痕

你还没有正式签合同,在此之前可以更改付款方式,不属于违约。 不是每个开发商都容许分期付款的,起码北京的已经逐渐取消了。目前普遍用的就是一次性付款、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以上三种方式都能让开发商在固定周期内拿到全部房款,而分期是指房子在地基状态销售时先付一部分(一般为30%-50%),封顶再付一部分,交房把最后尾款付清,这样开发商不但回款慢还收不到你的利息再因前期风险大价格便宜,与其这样还不如 展开
2007-06-20 12: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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