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单位自动汇缴托收不成功(包括账户余额不足、托收账户户名不符等情况)的,将持续自动发起托收至次月10日。汇缴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为避免断缴单位,当月汇缴金额须在次月10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早上九点前完成,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则视为断缴。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4-07-04 14:59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