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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还有权要房子吗

离婚后,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离婚时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铅笔小鑫|2024-10-23 15: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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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在内。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女方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权要求分得房产的。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如房产登记证明上谁的名字、婚姻期间各自的贡献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女方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房产是丈夫个人所有,女方一般没有权利要求分得。因此,在 展开
2024-10-24 08: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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