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签了50年,现卖方要收回,合法吗?
房屋转让合同签了50年,现卖方声称合同无效,只有法律保护20年,是否可以要求收回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有效期应当依照当事人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一般不得超过20年。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转让合同签订的年限一般为70年,即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享有该房屋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因此,如果您购买的房屋转让合同签订的年限为50年,卖方要求收回房屋的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您可以查看房屋转让合同中关于房屋使用期限的约定,如果约定明确为50年,卖方要求收回房屋可能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其次,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使用期限,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70年使用期 展开
2024-11-17 01: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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