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阴县集体土地住宅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户主2012年4月20日,享有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让上房产共同土地产权吗?
陕西省汉阴县集体土地住宅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户主2012年4月20日,在村委会申请集体土地住宅使用权,以户主妻子儿子。因为2009年,农村集体户口本上面显示登记三人,大儿子也未成年,申请集体土地使用住宅申请书,集体土地住宅使用申请,审批表,审批表里显示为三人,审批表里面有村民委会盖章,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盖章,汉阴县国土资源... 展开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陕西省汉阴县集体土地住宅使用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是不同的证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的证件,不具备不动产权利,而不动产登记证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等。户主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并不等同于共同拥有土地产权,因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与不动产登记的产权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在房屋登记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一般情况下,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户主可以申请不 展开
2024-12-25 01: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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