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问题依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处理,如果房产证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协商不了可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如果写双方的名字,只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 展开
1、房产问题依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处理,如果房产证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协商不了可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如果写双方的名字,只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其他婚后财产如果没有书面特别约定的(与收入是否AA制无关),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