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租房.看中一间房子
我在上海租房.看中一间房子,当晚房东要我付了定金1000,他开给了我张收条,后来我朋友要我和他一起租,我想那房子不租了,可是房东拒绝把1000的定金还给我,现在我怎么办呢?他这样做有道理吗?我是女生
其他答案
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你和房东订下租房协议并预先缴纳1000元定金,关于这个定金的权利义务有两个方面: 一、如果你不愿租房,但你先前已经用1000元作保证来向房东承诺租房,这时房东是不能再租给别人的,由于你定金的限制房东不可能有潜在的获利的机会,现在你说走就走对房东权利是一种侵犯,所以定金是别想拿回; 二、别急,定金不仅约束你也约束房东。如果房东不愿租那么他违约在先,你可以在要求两倍返还你的10 展开
2007-07-02 11: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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