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关于房子的事
我离婚了,房子归我了,我抚养孩子,我身体不是很好,我想问下朋友们,如果有一天,我要是不在了,房子会被前夫占有吗?如果我留下字据,说明房子将来归我的女儿,由女儿自行处理,前夫不得占有。法律生效吗?
其他答案
我国对不动产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即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你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你的前夫是无权占有该项房产的。你有权利处分你的财产。(或卖或赠)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针对你的情况)你的女儿是你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对你的财产进行继承,但是你为了排除他人(父母)继承的权利,可以通过立遗嘱给女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
2007-07-08 19:53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