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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关于房子的事

我离婚了,房子归我了,我抚养孩子,我身体不是很好,我想问下朋友们,如果有一天,我要是不在了,房子会被前夫占有吗?如果我留下字据,说明房子将来归我的女儿,由女儿自行处理,前夫不得占有。法律生效吗?
feixiand|2007-07-08 19:48

其他答案

玉树麟枫

我国对不动产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即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你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你的前夫是无权占有该项房产的。你有权利处分你的财产。(或卖或赠)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针对你的情况)你的女儿是你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对你的财产进行继承,但是你为了排除他人(父母)继承的权利,可以通过立遗嘱给女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
2007-07-08 19:53
来自北京市

sunny520311

可以的生效 主要看房本名字是谁要是您的话就没有问题
2007-07-08 19:53
来自北京市

生活周百通

一束幽兰:你好! 房子在离婚时归你了,你前夫对你没有继承权,房子不会归你前夫的。你留下字据,说明房子将来归我的女儿,由女儿自行处理,前夫不得占有。法律有效!
2007-07-08 19:53
来自北京市

镜花源

如果房子在离婚时归你,也就是属于你的,与你前夫没有关系,你也可以公证,全部留给你的女儿.
2007-07-08 19:53
来自北京市

胡椒面瓜儿

房屋在离婚时就已经阐明了房产的归属,和你前夫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今后房产的继承人自然也就是你的女儿,除非你的女儿未成年,你的前夫作为监护人有权替她处置房产,但是前提是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2007-07-08 19: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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