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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购房合同中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而实际拿到的土地证上只有50年,我损失有多大?该怎么办?
中间很广|2007-07-11 03:10

其他答案

就是爱上猪999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单位集资建房,就是说在单位的自有土地上开发的住宅。从拿到的的那一年到70年的期限内说明土地是住宅性质的,到手只有50年说明这块土地已经拿到手20年了,至于你其实也没有明显的损失,因为按照国家政策来讲,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就是涉及到土地使用费可能会早交一些,其他的没有什么影响。
2007-07-11 03:15
来自北京市

dragonzhaozhao

1、我是搞开发的,这事我懂得;2、因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混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3、开发商的行为是明显的欺诈,所以你要维权的;4、这种情况如果在以前我是不主张进行维权的,因为没多大意思。我国很少有能用50年不拆迁的房子,以前的拆迁补偿款是与使用年限没关系的,随着一步步规范,以后补偿款有可能会与使用年限挂钩的;5、具体开发商侵害你多少利益不好说,因为我不知道你的房价是多少,在什么位置, 展开
2007-07-11 03: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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