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我母亲在房产中介处委托代办一套总价166万的住宅过户手续,当时中介告知此房不满5年按照国家税收规定需要缴纳一笔为总房价百分之5.5的营业税(约9.3万元)。最后谈成以17万的价格由中介全包此房的所有过户费用并签订三方合同。但是今天我陪一个亲戚去过户这个楼盘的一套住宅时才知道,重庆南岸区的5.5营业税是2011... 展开
2010年12月我母亲在房产中介处委托代办一套总价166万的住宅过户手续,当时中介告知此房不满5年按照国家税收规定需要缴纳一笔为总房价百分之5.5的营业税(约9.3万元)。最后谈成以17万的价格由中介全包此房的所有过户费用并签订三方合同。但是今天我陪一个亲戚去过户这个楼盘的一套住宅时才知道,重庆南岸区的5.5营业税是2011年2月才开始征收,我的房子在2010年12月就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过户手续,就意味着这9.3万元的营业税根本就不存在,后我去房交所查税得知当时办理过户的税费只有5.6万元。剩余的钱中介没有告知也没有返还。(我手里有当时代办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17万元的收据,中介签订的三方合同和房交所开具的5.6万元实交税费证明)现在房子从过户之日起刚好三年(之前对这笔费用去向毫不知情)现在我要追回这笔被骗走的税费该怎么办,还有中介方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