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有房屋使用权继承的另一个问题
我外婆多年独居一公房(使用权),9月2日她去世,我母亲五个姊妹为了防止公房按政策上缴,于9月3日,到派出所以照顾老人为由,把我二姨的户口报入(在派出所写了类似字据)。现在我二姨以自己户口在户口本上,享有继续承租权,拒绝和姊妹们共享继承。问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是否我们就认倒霉了
其他答案
那就告诉她:按照外婆死亡和报户口的时间顺序,我们这样处理是违法的,理应把房屋上缴国家。如果事情捅出去谁也得不到好处。把房子租出去,租金要大家平分。不然就谁也别要了。
2007-07-15 08: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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