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合同问题
我在2000年7月份购买的房子,首付百分之20,签订的购房合同,剩余的百分之80办理人行贷款,可是到现在2010年10月份了开发商又说要交百分之30才可以办理贷款,要不然就收回房子,他这样做对吗?我可以凭合同起诉他吗?今天我打电话问了一下人行他们说必须要交半分之30,在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其他答案
你可能买的是期房,到现在也没下房吧? 国家出的新政策,商品房买卖最低首付增加到30% 这是国家的规定 合同里应该已经说明 如国家发布新政策的解决办法 你仔细看你合同就知道了
2010-10-26 19:13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