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房子到期不租,但房东以以下理由扣我(来自北京日月天地小区)
我最近房子到期不租,但房东以以下理由扣我的押金。大前提(在签署合同之后,发现合同条款因中介原因多写了一个月的租赁期限,但我们当时商议定好5个月+一个月押金,当时房东口头上说不碍事还是按实际期限来,但并未在合同上更改。后来我就忘记这件事了,直到于实际到期前15天时收到房东消息告知需要交租后,我才想起来合同上多写了一个月)(合同... 展开
我最近房子到期不租,但房东以以下理由扣我的押金。大前提(在签署合同之后,发现合同条款因中介原因多写了一个月的租赁期限,但我们当时商议定好5个月+一个月押金,当时房东口头上说不碍事还是按实际期限来,但并未在合同上更改。后来我就忘记这件事了,直到于实际到期前15天时收到房东消息告知需要交租后,我才想起来合同上多写了一个月)(合同条款8)如果乙方要继续租房,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然后与房东商议。每超出一天扣3天房租。若乙方继续租房,应于房屋到期之前15天交付房租。我现在就想问一下。这些都是针对继续租房的条款,但我不继续租,而且我提前12天左右告知房东我无法继续租房,当时房东也没说这些。然后结算的时候要扣我将近700的押金(总共就1300)。她的做法是否合法?还有。如果我确实需要缴纳违约金,是否中介也要承担部分损失(我的),因为是由于中介的过失导致合同期限写错,导致我忘记提前通知房东。诶才出来的大学生就这样被伤害。求律师之类的法律大大帮助。。。、就10分了00别嫌弃我。。。对了。今天因为房东并不答应全额返还押金,甲方乙方中介调解后口头答应以下方案(将房子继续招租,直到有人缴纳定金后,按照缴纳时间减去我的实际到期时间算天数,每一天从押金中扣除40元)这样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根据大家的判断我可以拿回全额押金的话是否可以拒绝履行此项口头约定??依法要求房东返还我的全额押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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