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拆迁纠纷时,可以向谁投诉要求12万处理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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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当事人陈女士在申请征迁赔偿信息公开时被要求缴纳12万余元的信息公开费,但认为该费用过高且无门可交。如果发生类似的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以下机构投诉要求处理该12万处理费的行为: 1. 当地政府办公室或拆迁管理部门:当事人可以向涵江区政府办公室或拆迁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收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要求对收取的费用进行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2. 行政复议机关:当事人也可以 展开
2023-08-31 15: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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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拆迁纠纷时,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要求12万处理费的行为。拆迁投诉的内容应包括具体的拆迁原因、拆迁过程及关键事实,有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了解拆迁纠纷的细节,进而做出更有效的处理结果。同时,受害者可以向当地政府投诉、申请查阅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等等,以维护受害者的权利。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拆迁投诉者在提出要求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如果当地政府要求拆迁投诉者缴纳12万元信息公开费的索赔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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