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建雨棚,我没权利用? \n
我老爸老妈在公证处公证了一栋楼房,我大哥占据2层,我在三层,首层为共有。现在我大哥在楼顶建了个雨棚,他认为我没有出钱,就没有使用权利。这种说法正确吗?
其他答案
建设雨棚属于对房屋结构的改动,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多层住宅楼房的共有部分,如首层和三层等,业主在进行改动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一般情况下,对于首层和三层的共有部分,业主在未经相关程序和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是没有权利擅自进行改动的。因此,如果您的大哥要在首层或三层建设雨棚,需要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否则,可能会涉及到违规改建的问题,建议您提醒大哥注意相关规定 展开
2024-04-01 02: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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