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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国五条细则内容,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交税?

情况这样的,我现在有一住房,房产证是写的我爸的名字,现在单位有个危房改造项目,准备集资建房,那么,现在深圳国五条细则已经颁布了,我想问: 1.如果我把旧房子卖了(房子已经有20多年了),假如说是卖了40万,是不是需要给国家8万啊? 2.有什么办法可以少花钱?我们就等着卖旧房住新房了,现在。。。我到底需要不需要过户 谢谢解答。
宣城太守|2015-05-16 09: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tonnydu

不好弄了,,
2016-04-01 15:31

tonnydu2010

真正常交钱了,
2016-03-26 10:59

鲁虺文化

首先20%的个税是差额征收,不是直接按售价计算。如果你爸爸只有这套房产,按照深圳国五条细则,出售可以免征个税。还有即使不是唯一住房的重新购房可全部或部分退回已缴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转让五年以上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售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可全部或部分退回已缴个人所得税。
2015-05-16 09: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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