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写的租房时间为2011年3月到2012年3月,但是在2010年10月签订的,租金也已经交清,合同生效吗?
现在房东提出不租了,算违约吗?违约金要怎么算(合同上没有写出)。如果租金是3500元要多少违约金合适?
其他答案
合同签订了就应该是已经有法律效益了,房东这么做应该算违约了,按正常来说,房主退回你的押金,另赔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但具体的就要看合同上规定了,合同上要是没有注明违约金,那你们就要协商下了,而且连违约金都没有的合同,感觉应该也不是很正规吧。
2010-11-14 09: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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