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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房产案件?

fh012|2015-08-26 20:35

其他答案

dwl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纠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一些界限: 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 展开
2015-08-26 21:49

大秦帝国

真大多数了,,
2016-04-05 16:06

tonnydu

那可不少了,
2016-03-2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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