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谈7年未婚男人劈腿,婚前合买房产只有女的名字,男人要求赔偿,以房价上涨为由,比之前出的钱还多要10万,是否合理?
其他答案
这个合理改该怎么解释呢?从法理上来说,如果他能提供出资证明,他享有改该房产的所有权,当然也享有该房产增值 部分的收益。
从法律角度讲男方如果说有举证方式证明当时买房的出钱证明,本金是要还的,但是因为房子升值就要十万的话就要考虑到在房子的升值空间中,他所占的百分比。从人文道德上讲,这男人不是一般的贱,女孩的7年正青春被你耽搁了就不止这十万,都去劈腿了还好意思来要钱,严重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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