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赠与给他人。这里所说的赠与,指赠与人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所有。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第1款也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 展开
在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赠与给他人。这里所说的赠与,指赠与人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所有。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第1款也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因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赠与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 在这一事件中,虽然陈某的弟弟已经合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原业主陈某与您签订的租赁合同将在您与陈某的弟弟之间继续有效,陈某的弟弟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您在原租赁期限内有继续租住的权利,直到租赁合伺约定的期限届满为止。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赠与以前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一问题不了解。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出租人将房屋赠与他人后,承租人也应按原合同的约定向受赠人交纳租金,以确保房屋所有权人获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