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之间因改建产生的纠纷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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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你弟弟作为房产所有人,享有所有权,既可以处置自己的房产,他并没有义务为邻居让出土地,所以他有权利不让土地,但是在 展开
2015-09-2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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