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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他人的土地建房,是否可以办理地役权登记?

ding111290|2015-09-24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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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他人的土地建房,看起来也利用了他人的不动产,但不应办理地役权登记。原因如下: 1.《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一种权利。作为地役权,一是应当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二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取得的权利,所以,应当以需役地的存在为前提,即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一方自己要 展开
2015-09-2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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