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本人是XX商品房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工程建设单价按合同约定固定单价780元一平方办理决算。经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建设的商品房验收合格,并交付开房商使用2年。可是,本人只与转包方办理了竣工决算书(双方已盖章确认),工程总价款为650万元,实际收到转包方工程款550万,还有100万无法收回。本人起诉... 展开
各位网友: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本人是XX商品房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工程建设单价按合同约定固定单价780元一平方办理决算。经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建设的商品房验收合格,并交付开房商使用2年。可是,本人只与转包方办理了竣工决算书(双方已盖章确认),工程总价款为650万元,实际收到转包方工程款550万,还有100万无法收回。本人起诉到县一审法院,经一年时间的法院调查及取证,一审县人民法院判决本人胜诉,转包方(xx集团有限公司)要付本人100万工程款。但是,转包方在15日后上诉到二审(市级人民法院)由于现实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原因,转包方与二审法院关系好,二审法院以本人与转包方双方已盖章确认的《竣工决算书》要经开发商确认后才有效为由,撤销一审县级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要求重新判决。我已读过《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研究》一文,请问律师及各高手 ,做为本人,开发商不认我的这份工程决算书,我的工程款能收回来吗?为此,请求律师给我一个办法,好吗? 祝:各位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