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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再婚家庭,于2010按揭购房,2014年2月卖

水里的鱼|2015-11-2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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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3487092050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既然房款在婚姻存续期间消费掉了,那只能要求对现存的夫妻共同财进行分割。至于你说的女方没有承担多少还款义务,因此应当少分,那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对婚后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你赚的还是她赚的。
2015-11-2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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