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的房子是我奶留下的单位住房,现在我奶和我爷都已去世,房证是小绿本的使用权,我奶有三个儿子并且三个儿子之前都住在这个房里,他们都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两位老人去世前都是我爸一个人照料,后来我大爷也患病了,我大爷有一个女儿,大爷生病后大娘就带着家产和我姐与大爷离婚了,大爷生病期间也是我爸一个人把我大爷一直伺候到去世。三... 展开
律师您好!我家的房子是我奶留下的单位住房,现在我奶和我爷都已去世,房证是小绿本的使用权,我奶有三个儿子并且三个儿子之前都住在这个房里,他们都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两位老人去世前都是我爸一个人照料,后来我大爷也患病了,我大爷有一个女儿,大爷生病后大娘就带着家产和我姐与大爷离婚了,大爷生病期间也是我爸一个人把我大爷一直伺候到去世。三叔有一个儿子并且很早就和我婶离婚了,离婚不久后就和新对象一起搬出去住了,三叔的儿子和我们住在一个房子里,并一直是我的父母在帮着照料着。现在房产局说我们小区要进行房改,把现在的绿本使用权换成红本的房产证,我们这个房子欠了将近三万元的房费,三叔和我姐说他们两家和我家一起出,三叔有低保证,我爸前几年的采暖费都是用我三叔的低保证办的,这样会交的少一些,所以采暖费的发票都写的是三叔的名字,但钱我家每年都出,而且三叔告诉我爸说社区让每年用三叔低保证交采暖费的时候都必须让我爸写一份放弃这个房屋继承权的证明,并且按上手印交给我们社区的供暖公司,说采暖费的单子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用谁的低保证上面就写谁的名字,剩下的人就得写放弃财产继承权的说明书,当时我三叔告诉我爸说写这个只是社区让走的一个形式,所以我爸也没当真,这几年每次写完都一起给供暖公司交上去了,现在三叔拿我爸当时写的放弃继承权的字据和每年采暖费发票上的名字来说事,让我爸放弃继承这个房屋的权利,后来我爸又跟房产局说现在的情况,房产局说我奶已经死了,所以没法证明谁赡养的老人,新房本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他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说:要么新房本上就继续写我奶的名字剩下的事让我爸和三叔慢慢解决,要么就是我爸和我三叔这几天把问题内部解决完再去更他俩其中一个,但是得全员到场然后在房产局签署好我们家族的这些人都愿意把新房产证过到某某某名下的协议,要么就是现在把这个房子卖了然后三家按面积平均分钱,现在三叔说房子必须过到他的名下,要么就必须得给他拿一大笔钱,而且我姐这次回来也是为了要钱,我之前也咨询过律师,最后花完律师费律师说我家的问题太复杂了他也没办法解决,以前从来没遇到这样的案例。后来在网上也想咨询一下律师,可是最后的回复却是无法证明我说的就是真话!现在真不知道我们应该怎么办了,难道我家现在这样的问题法律真的不能解决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