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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协议书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证?

中山区某某街9-5-5号楼,父亲刘某去世后房屋未输产权,面积34平方米,经哥哥某某,姐姐某某,妹妹某某和母亲一致同意过户到我名下,但房屋产权不能归公于我所有,母亲去世后房屋由哥哥刘某,姐姐,妹妹及我四人共同享受,以母亲同意按男六成,女四成比例分配,从即日起作为凭证,请签字以下部分为当事人母亲、哥哥、妹妹、我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文昌娱乐城|2010-12-05 05:21

其他答案

唐星星

房屋过户到你名下,该房产就属于你。协议中规定产权不属于你,违反物权法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
2010-12-05 0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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