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普通住宅
办公用房现转让,2007年买的当初26万,现在29万出售,36.42平方,地址:和燕路,买方卖方需交多少的税,另外房产局是否可以按这个价格作为计税价?谢谢
其他答案
您好,因为您的房子未满5年,出让时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5元/平米的交易过户手续费;全额5.6%的营业税;全额3%的土地增值税和差额20%的个税。买方需要交纳的税费有:5元/平米的交易过户手续费;成交价4%的契税;房屋产权登记费按宗收取+30元;90元土地证工本费。
2010-12-09 04: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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