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房子可能被收回吗,如果房子拆迁,卖房人有权力向我索要差价款吗?
98年买了一套平房,总面积是142平方米,成交价9万元。当时和买房人已经签订了买房协议,有多个中间人签字,并且已过户,户口也落在此地。在今年11月初接到法院通知,告知卖房人将我告到法院,要将房子收回。原因是听到这里准备要拆迁。
其他答案
1、房屋已过户,您是房屋合法产权人,对方的主张若无法定理由难以得到支持,建议积极应诉。2、如属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可能会做出特别处理。如被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可按合同无效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房屋差价等损。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展开
2010-12-15 04:50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