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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商品房说是“公房使用权”,这是什么意思?

请问公房使用权房和大产权房,小产权房。三者的区别。为什么差价那么大? 号称“公房使用权房”购买以后,会产生什么问题?? 不胜感激!!!!!!!! 问题补充:“公房使用权”的房子买卖时,或者拆迁时,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房主的权利会有损失吗?
老猫一号|2008-07-15 11:30

其他答案

段旭辉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里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公房有其特殊性质,《合同法》规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公房的租赁却没有期限,是长期使用权。公房的使用权虽然不可以继承,但从实际操作来看是可以传承的,有些类似准产权的意思。公房管理部门一般不会轻易收回使用权。 虽然目前没有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但你实际居住是事实,且你的爷爷是承租人。你 展开
2014-03-07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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