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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第2次公摊面积增加补交房款

我在2012年8月15日福建漳州购买一套商品房,预售合同建筑面积79.410平方,2013年9月30日交房时补交增加0.25平方的房款,现在2016年6月3日开发商又通知要再次补交增加0.59平方的房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明月池馆|2016-06-05 09: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理想战争

按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016-06-05 09: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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