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三年前过世,留下一处共同按揭房产,当时房价40万。其中10万属于岳父岳母该继承的部分。当时没有办
我妻子三年前过世,留下一处共同按揭房产,当时房价40万。其中10万属于岳父岳母该继承的部分。当时没有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之后三年一直我独自还贷现在一次性还清。现在房子价值升值到了80万。问:我该按原来我妻子去世时价值10万还是按现在升值后20万付给岳父岳母?
其他答案
首先,你妻子在去世之后,该房产的一部分转化为遗产由相关继承人继承,但此时并未分割遗产,而是由你继续使用,视为大家共有。在其中一个继承人提出分割要求之后,按照各自的份额分配该房屋或者得到相应补偿。因此如果现在你的岳父提出分割房屋,你就应该按照现在房屋的价值分配。同时,因为你一直独自还贷,你独自还贷部分就应该是大家的共同债务,每个继承人应该按照所继承份额承担该债务,也就是说,你有权要求他们给你还款。
2010-12-29 23:08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