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于2009年六月份的时候,经人介绍在火车站附近看重了一套私人住宅,他是买的村里的土地在上面修建房子,一共是400多平方,价格是40多万,因为我爸看到地理位置和交通房子的装修都挺不错的就很心动,不怎么懂法的爸爸怕这么好的房子被别人买走,就想交押金把这座房子定下来,当时交钱的时候,卖主还说这房子还有其他人买,所以要先下手,... 展开
我爸爸于2009年六月份的时候,经人介绍在火车站附近看重了一套私人住宅,他是买的村里的土地在上面修建房子,一共是400多平方,价格是40多万,因为我爸看到地理位置和交通房子的装修都挺不错的就很心动,不怎么懂法的爸爸怕这么好的房子被别人买走,就想交押金把这座房子定下来,当时交钱的时候,卖主还说这房子还有其他人买,所以要先下手,当时口头协议说,10左右把剩下的钱交齐,只是卖方写了一个简单的收条,:今收到扬。。买房定金20000元,然后是卖方的名字和日期,后来因为家里人都不同意,主要是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怕住着不安全,万一政府要搬迁我们没有证件怕没有保障,不过当时我们交定金的时候卖方就已经说了他们没有这两个证,不过可以办出来,我爸不懂法,以为办的出来就急忙把钱交了,结果我们到处咨询,他们都说证不好办,我们现在决定不买了,押金可以要回来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