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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的离婚,就要赔偿给男方钱吗?

我们结婚三年了,目前该没有小孩,现在感情不和要离婚,但是男方提出要我出两万块钱给他,这样合理吗?
月亮乐园|2016-07-27 09: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新新茶文化

特殊情况才赔偿
2016-07-27 10:23
来自北京市

astron10

不合理,无法律依据
2016-07-27 09:59
来自北京市

lmm0978

这个你如果不存在与他人同居等情况就不用给这个钱。
2016-07-27 09:45
来自北京市

给你好看不坑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展开
2016-07-27 09:43
来自北京市

大湖如梦

你好!这样的要求难说合理与否?在于你是否接受?
2016-07-27 09:31
来自北京市

LIUZM

2万是什么费用
2016-07-27 10: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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