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房产继承问题
我们是1987年结的婚,婚后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至今,于2003年搬到私产房一个偏单至今,我婆婆于1995年去世(脑栓塞),公公于今年正月十三去世(喉癌),留有一个私产房偏单70平米。 二哥于2003年离婚后也一直住在这个偏单里至今(有一25岁的未婚女孩已判给其母)。 大哥在2003年住的公公的房子,因为拆迁得到一部分钱,如今...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兄妹四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均分,但你爱人残疾,可适当多分,大哥和姐姐放弃继承,需书面声明放弃.
2011-01-19 00: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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