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小于等于50%,税率为30%大于50%小于等于100%时税率为40%,大于100%小于等于200%时,税率为50%,大 于200%,税率60%;由卖方承担(仅适用于法人售房及个人出售非居住用房及花园住宅)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 展开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小于等于50%,税率为30%大于50%小于等于100%时税率为40%,大于100%小于等于200%时,税率为50%,大 于200%,税率60%;由卖方承担(仅适用于法人售房及个人出售非居住用房及花园住宅)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