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您咨询个事情,关于我家房子的事。
我家房子位于武汉市汉南区邓南镇振兴街83号。周边新建了一家超市和一个移动营业厅。离本镇的医院,小学,中学都比较近,临街。房屋为一栋两间三层的砖混结构民房。于1997年我父亲和我二叔共同购买各出四万,房产证上注明的所有权名字是我和二叔的儿子(前妻所生,已夭折,二叔现已再婚且育一子),各占一间三层。二叔一直在深圳工作,我爸爸妈妈... 展开
其他答案
不管如何,都是亲戚!!!房产各占一半,你有你家一半是对的,对方如果要卖那一半给你们,你要有证据,现在没有证据,人家回来到自己的房间是不需要向你提供什么东西的,不过人家不在你管理并装修了,对方至少给你适当补偿的,至于二叔收钱说卖给你家的事,好好商量吧,证据估计是找不到了!
2011-02-11 07: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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