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借合同到期
我有一处房子在出租,签了2年合同,已经到期2个月,2个月前租房人续交了1年房租,但没有再签合同,我现在房子有急用不能再出租,想收回,退款给租房人并赔偿他的损失,租房人不肯,请问续交租金合同仍然生效吗?我没有权利收回房子吗?
其他答案
1、请问续交租金合同仍然生效吗? 生效。《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已经到期2个月”,证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2个月前租房人续交了1年房租”,证明对方的要约是继续租赁一年,而你接受了对方的租金,表明你同意了对方的要约,构成承诺行为,合同期限达成一致,即一年。 2、我没有权利收回房子吗? 你如果要 展开
2011-03-0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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