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私人中介(非连锁)租了一套房子,中介和我签合同的时候说这个房子是他弟弟的,弟弟人在国外就全权委托他了。房子的家具有破损的地方影响我的使用,我在合同上写他来修理。热水器坏的也是由他更换。但是他一直到今天也没有给我更换,在11月中下旬的时候我联系他更换热水器,他说不能更换当时承诺的全自动的了,只能买个手动的上水的。在12月... 展开
我通过私人中介(非连锁)租了一套房子,中介和我签合同的时候说这个房子是他弟弟的,弟弟人在国外就全权委托他了。房子的家具有破损的地方影响我的使用,我在合同上写他来修理。热水器坏的也是由他更换。但是他一直到今天也没有给我更换,在11月中下旬的时候我联系他更换热水器,他说不能更换当时承诺的全自动的了,只能买个手动的上水的。在12月末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女人自称是我租房中介的姐姐(买房家是通过此人的中介买的房子),领来一家人告诉我房子被卖掉了。并且在12月上旬的时候已经完成过户了。看了他们拿来的新的房产证明我才知道这个房子是在我当时通过的中介那人的名下的(就是说那人他自己做中介把自己的房子租给我了,怪不得我当时怎么要房产证看他都不给,只给我看身份证,他身份证上的地址和我的租房一致)。那个女人说她能全权代理我原房东的言行,如果我们提前搬走的话的话可以不要我中介费给我找房子、搬家。我告诉她我签的是一年的合同,且已付半年的租金,我对房屋进行了简单收拾,花费了一定的精力和钱财,我还用300元迁来了以前房子的宽带网等,是按照一年的时间来准备的。我是要收回这些费用的。我们3方就是在我的租房见了一个面,没有达成什么协议。在此前曾有银行来拍照,也是这个女人领来的,他说是弟弟在国外钱不够用,想抵押这个房子,不会影响我使用的。那天买房方才知道我半年的房租使用期限是到2月最后一天的,卖房的时候只告诉买房到2月的时候,买方不想我租到2月末,希望我在春节前搬走。他们来后在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过什么事情,买方着急,找我一起去我原房东那里希望能够达成协议。那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原房东在什么地方,且此期间不接电话。是我领他们去的。当天我们也没有达成什么。第2天我告诉他如果要我本月走的话,要退还本月和2月整月房租、一个月的违约金、迁网费、搬家费、修理以及整理费、没有热水器的差额租金、中介费(当时存在欺骗)。他说不可能,修理费十元八元的可以给,如果我1月走的话就给我2月房租、一个月的违约金,1月份住几天算几天的房租!如果2月走,一个钱也不给!(从12月上旬已经完成过户了,我为什么付房租给他?)。以下是我的疑问1.我的合同签的是一年,但是房租半年一付。1月任何一天搬走是不是我都可以拿1月份整月的退租?2.我的宽带转移费,搬家费,人工收拾费用应该是他负责吧?3.隐瞒房屋实际主人,中介费可以退还不?4.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包括什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