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购房优惠证可否作为财产继承
我父母和哥哥一家三口居住的房屋拆迁了,产权是我父亲的,当时得到了20.8万元的拆迁安置费和购房优惠证,我父母拿了8万元购置了二手房,剩余的给了我哥哥,现我哥哥去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得知我姐姐以我父母的名义也领了一张购房优惠证,请问我能将他们的购房的优惠部分和12.8万元作为父亲的财产,继承其中的三分之一吗?
其他答案
不能。因为你的父母还健在,拆迁补偿是他们个人的财产,他们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优惠证是给被拆迁户的一种经济政策,应该由拆迁户本人享受,如果你的姐姐是在你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享受优惠证,就没你什么事。
2007-05-09 21: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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