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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为08年2月4日,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我与对方的房屋交易无效,可以取消交易,但当时我给了她7万元,她这样写的: 今收到房款7.0000元(柒万元整,但是她写的万多加着一个单人旁),并负责更改合同及费用。***08年2月4日 这样的欠条会其他的歧义吗?
ouyangyihu|2011-05-23 21:30

其他答案

jimeking

没有。
2011-05-24 02: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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