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是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先决条件,性质为预约合同,是独立有效的合同。《认购协议书》签订后,开发商的义务是应当在《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要为王先生保留约定的房屋,而王先生的义务是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应当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建材涨价是开发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开发商不能以此为由单方抬高房价。根据 展开
王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是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先决条件,性质为预约合同,是独立有效的合同。《认购协议书》签订后,开发商的义务是应当在《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要为王先生保留约定的房屋,而王先生的义务是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应当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建材涨价是开发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开发商不能以此为由单方抬高房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如果王先生与开发商由于商品房涨价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责任在于开发商,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