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购买,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后离婚,怎样去掉女方名字?
现在是协议离婚,家里所有的现金都归女方(四年里女方从男方处获取的现金就超过十万元),女方先是申明放弃房产,后又反悔,要求男方出一大笔钱才肯去房管所除名。这样有没有道理?除名后女方会不会再打房产官司?如果让法院判决只能平分吗?不是说婚前财产始终都是个人的吗?特请教专家!谢谢!
其他答案
婚姻法的新解释有规定,协议离婚未做离婚登记前,可以反悔的。所以如果达成协议,赶紧去做离婚登记。已经加了女方名字,就是产权已经合法转移,即便是婚前购买的,也已经是共有财产了。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去法院也是平分。已经登记离婚的,按照协议分割财产。
2011-08-25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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