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6个子女,一个儿子,五个女儿,老人已去世, 留下一处院子(已换三
老人有6个子女,一个儿子,五个女儿,老人已去世, 留下一处院子(已换三套楼房)和3000亩草场,儿子独占有房子和3000亩草场,已有十年多,现在五个女儿也相继老了,想要回属于自己的草场,房子不要,大队让我们自己协 商,和儿子商量不通,我们应该怎么解决
其他答案
您好,儿子和女儿的继承份额和权利是一样的。先确认老人的遗产,然后协商分割,分割不了则可以通过诉讼。详情可以来电。
2017-03-07 09: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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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之后继承权转化为共同财产所有权,任何时候都可以分割,从这个角度讲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继承权被侵犯导致没有继承财产的情况是有时间限制的,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可以提起继承权纠纷,从而继承财产;这个属于诉讼时效,从这方面讲,是有时间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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