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和姥爷是再婚,我姥姥带着我妈妈和我姥爷一起生活,姥爷去
我姥姥和姥爷是再婚,我姥姥带着我妈妈和我姥爷一起生活,姥爷去世后,我姥姥将我姥爷的土地承包了出去,现在姥爷生前,收养了的儿子,说土地是他的,这种情况下,村委会有权利将土地收回并转给我姥爷的养子使用吗?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因此姥姥和养子都是有使用权的。不过还是建议咨询当地土管局,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至本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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