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刚刚交付使用,但未在房管局办理权属登记,
主要是因为还有几套未售出,如果现在办理了权属登记,那剩下的房子就得办公产.现客户要求索要购房发票(办理的按揭,产权抵押在银行)何时给他们发票合适?该怎么办?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客户,按说该给他们办理房产证了,我们该怎么办?谢谢了!!!
其他答案
你好!购房发票应该在客户房款支付清了,就应该提供给客户的,如果不给客户的话,客户可以去税务部门投诉的!至于产证的办理,应该按合同里约定的办理时间内办理出,不然也是要按合同约定赔偿的!
2007-05-14 23: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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