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后原房主未按约定迁出户口
房子是2013年10月左右过的户,整个买卖交易过程中原房主未出现,是通过其代理人完成的。当时合同中已约定原房主需迁出户口,但未写明违约赔偿。所以后来由代理人、中介、本人三方签定了关于迁出户口事项的补充协议,规定原房主在过户后45日之内必须迁出户口,否则每天按买卖总价的千分之五累积赔偿金。但是直到现在,原房主还未将户口迁出,请...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撤销过户属于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具备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
您好,三方签订的迁出户口的事项的补充协议有效,可以根据协议起诉维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需委托律师可拨打我所免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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