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房产赠与

父亲在其子未结婚前购得一套房子,但未取得房产证,并让其子婚后一直居住,目前已取得房产证,想赠与儿子,请问这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吗?如果儿子与媳妇离婚,此房产会对半分吗?
再见海子|2007-05-24 02:36

其他答案

宁波老女人

赠与的时候,出赠人(父亲)可以指明赠与对象,并注明其他人不得享有该房产的产权份额。如果注明的,那么就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007-05-24 02:41
来自北京市

麻坛大班

1、正常情况下,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共有财产,离婚要分割的;2、如果想避免出现问题,可以在赠与协议中注明该房产只赠与儿子,与儿媳妇无关并公证就可以的;3、还有一个办法,如果儿子要离婚了,你可以在他们离婚前收回房子也可以解决问题,因为按法律规定,赠与出去的财产是可以收回的。
2007-05-24 02:4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