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
父亲在其子未结婚前购得一套房子,但未取得房产证,并让其子婚后一直居住,目前已取得房产证,想赠与儿子,请问这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吗?如果儿子与媳妇离婚,此房产会对半分吗?
其他答案
赠与的时候,出赠人(父亲)可以指明赠与对象,并注明其他人不得享有该房产的产权份额。如果注明的,那么就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007-05-24 02: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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