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可否代土地储备中心征收拆迁并单方面分割变更我们的土地证?2010年11月,土地储备中心报请市城建局市政府及市发改委,对我们所居住的闹市区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是土地储备中心没有来我区域进行征迁工作,而是委托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内容由开发商先期垫资进行拆迁征收工作,在征收拆迁完成后土地入库,再进行... 展开
开发商可否代土地储备中心征收拆迁并单方面分割变更我们的土地证?2010年11月,土地储备中心报请市城建局市政府及市发改委,对我们所居住的闹市区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是土地储备中心没有来我区域进行征迁工作,而是委托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内容由开发商先期垫资进行拆迁征收工作,在征收拆迁完成后土地入库,再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参与举牌,若开发商没有中标,则由土地储备中心向开发商返还前期的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款,并在总金额的基础上再追加百分之三十五作为给开发商的利润回报,为此开发商拿着政府给土地中心的批文和土地储备中心给开发商的委托书,到市房屋主管部门领取了拆迁许可证,由于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按国务院拆迁条例相关规定对我们住户进行补偿,截止到现在我们家属院还有一部分住户未签订补偿协议还未交房搬离。今年我市商品房价格猛涨,开发商急于想在我们小区前院的公产土地上(单位把公产已交给开发商了)进行盖楼出售,但是面积有限,于是开发商就把我们后院私产的土地证拿去土地相关部门进行分割变更宗地(因为我们家属院是单位的房改房全产权,后院家属区两栋楼是一宗大土地证,在单位保管着,我们每户只有全产权房证),也就是把我们小区家属院的一宗土地证想变更分割成两部分,把我们家属院的院落变更分割成另一宗地,搭到前院土地上利于开发商盖楼出售,为此我们到土地储备中心咨询,土地储备中心说对方正在办理变更手续,理由是我们家属院有一大部分住户已经搬走并和开发商签了补偿协议了,等于是开发商把搬走的那一部分住户的土地分割出去,剩下的征迁项目就不再进行了,我们提出异议反对这样做.因为后院是一宗地,开发商把前院公产部分临街好位置拿到手了就不要后面位置不重要的地块了,并且还准备把我们后院权属我们的靠近前院的部分空地再分割变为他们所用的土地,他们这样做合法吗?一:土地储备中心能否委托开发商进行征收拆迁工作?二:我们后院的私产房的土地证开发商可否拿去分割?求解答,谢谢各位老师2018年5月23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