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抵押给银行了,这实际上存在两种权利。1个是租赁权,一个是债权。抵押权是一种对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在抵押关系成立期间并不转移所有权,但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对抵押房屋的变卖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1995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第7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一旦房屋 展开
已经抵押给银行了,这实际上存在两种权利。1个是租赁权,一个是债权。抵押权是一种对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在抵押关系成立期间并不转移所有权,但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对抵押房屋的变卖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1995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第7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一旦房屋被他人租赁,会增加房屋损坏的可能性,可能会降低抵押物的价值,所以需要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属于建设部的部门规章,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的只能是法律法规,而不能是部门规章;而且其颁布日期在《担保法》(担保法属于法律,可以对合同是否有效作出规定)之前,根据法律效力登记和法律颁布施行日期的规则,《担保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新法优于旧法,所以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 土地和房屋在这一点上是通用的。除非园林局的那块地是被银行查封的,当然不可以继续租赁。如果只是抵押贷款,是可以出租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