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卖二手房时委托公证

卖二手房 买主想以我写一个全权委托书给他的形式避税(全权委托他处理房子,给他这个委托公证他给我钱,一手交钱一手交委托公正) 暂不变更房主我的名字 将来政策变了再改 这样可以吗 这样的委托书中应该特别标出什么内容条件吗
json08|2007-05-26 08:00

其他答案

麻坛大班

上面所说的委托公证现在也有好多人,尤其是中介在给客户办理避税的时候好多时候都用这个方式。但是这种公证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支持的。房主随时有可能可以撤销公证。
2007-05-26 08:05
来自北京市

我是小达

首先你要明确是否真的想做这样的委托,如果确定了,那么一般程序如下:第一,这样的委托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第二,如果想要等政策改了再过户,那么就是该公证无期限了。第三,就是有无再转委托权,这对你没有什么意义了。第四,夫妻双方都要去公证。其实很简单,就是公证的东西还是没有直接过户那么省事,就怕以后还有什么麻烦。但是很少
2007-05-26 08:0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